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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与智能研究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科

学科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术型博士

0812J1

智能科学与工程

工程博士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085410

人工智能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 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五)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报名流程

(一) 网上报名

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西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

1. 报名网址:https://yzb.nwpu.edu.cn/

2. 网报时间:1121日—11281200

3. 网报批次:2026年第一次“申请-考核”制招生

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在网报结束前确保所提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缴纳报名费,网报结束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将无法修改网报信息。报名期间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2.考生需于123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1241200前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

(二)提交网报材料:

1. 《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 有所报考导师的推荐意见信(见附件)和申请人硕士导师(须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信,则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

①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非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

③获得国外学位的人员: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带二维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

3)同等学力人员: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须选择最长有效时限,毕业时间为2002年以前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6. 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

8.  科学研究计划书(见附件)。

(三)资格审核

1. 学校初审。考生在网报系统提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名费后,需经学校研招办审核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退回原因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

2. 邮寄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将网报上传所有报考材料(其中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和成绩单须为原件)在12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寄至光电与智能研究院,由研究院留存备查。

邮寄方式: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

邮寄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毅字楼516

邮编:710072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95713

3. 招生单位审核。

研究院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方面。具体包括:

1. 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考核内容涉及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尤其注重考生的科学研究精神、学术道德素养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实施一票否决制。

2.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全面考核学生的科研能力和专业基础能力。该项考核配合科学研究计划书(见附件),以PPT汇报和面试形式进行。在PPT汇报环节,考生主要展示对本学科国内外研究动态的了解、科研创新能力与科研成果、学术研究计划等。在面试环节,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PPT汇报内容进行提问进一步考核考生的科研潜力和专业基础能力。

3. 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

五、录取

1. 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我院博士录取总成绩不包括初试成绩,为复试(综合考核)成绩。录取总成绩=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3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3. 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

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推荐名单并对结果负责,并及时公示申请考核实施方案、综合考核名单、复试综合成绩、拟录取结果等重要信息,接受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监督与复议

研究院建立了畅通的申诉渠道,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途径,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具体如下:

研究院网站:iopen.nwp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29-88495713

电子邮箱:iopenta@nwpu.edu.cn